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人民政府机关 杨柳青镇政府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XZB-GP-2025-026)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杨柳青镇政府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38号融盛新家居生活广场B库区9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2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ZB-GP-2025-026 项目名称:杨柳青镇政府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5.0万元 最高限价:295.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由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供应商须具备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食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4.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10月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按季度缴纳的须提供2024年10月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季度依法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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