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吉泰安电力增容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首钢吉泰安电力增容项目EPC总承包,招标人为北京首钢吉泰安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首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报名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首钢吉泰安电力增容项目EPC总承包
2.2项目编号:JTAXNYHBB2025090084001
2.3项目地点:北京首钢吉泰安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区
2.4招标范围:北京首钢吉泰安新材料有限公司电力总容量现为12800KVA,为满足建设新生产线和后续公司发展对电力容量的需求,将总容量由12800KVA增加到20000KVA。
此增容项目为EPC工程,承包方提供技术服务,代办理电力增容所需的一切手续,吉泰安公司予以配合。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和第五部分技术需求书。
2.6工期:签订合同后6个月内完成电力增容施工和设备更新,通过国网电力公司验收并顺利发电。
2.7其他:付款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承诺中标后,不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派驻工程的其他专业人员应具有符合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证书。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增容项目业绩不少于1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业绩金额200万元以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4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查询结果为准)。(当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单位及成员单位均需满足本要求)。
3.1.5投标人及其相关人员(含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等)未被纳入招标人失信客户黑名单,并且未被纳入招标人暂停合作或取消合作的供应商名单。
3.1.6其他要求: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联合体投标的,成员单位均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能够直接和招标人签署项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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