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儿童医院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儿童医院骨导耳机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名称:西安市儿童医院骨导耳机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C202503
三、项目归口部门:西安市儿童医院设备科
7000元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依法免税的供应商提供相关文件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二)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磋商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三)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
(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近三年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五)税收缴纳证明:近三年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六)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
(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经营范围。
(八)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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