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由长沙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长高新管发计﹝2022﹞293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湖南湘江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梅溪湖二期滨水产业组团项目(L09-B64-1、L09-B64-2、L06-C12地块)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结算复审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梅溪湖二期滨水产业组团项目(L09-B64-1、L09-B64-2、L06-C12地块)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结算复审造价咨询服务。
1.2建设地点:位于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国际新城二期松柏路与白杨西路交汇处西南角。
1.3项目概况:梅溪湖二期滨水产业组团项目(L09-B64-1、L09-B64-2、L06-C12地块)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位于长沙市岳麓区,开发建设为住宅南北地块,建设用地5.23万平米,容积率2.83,总建面约18.93万平米,包含13栋住宅(共计635户,总计14.2万平米),906个停车位(其中,地下864个,地上42个),3.39万平米地下室户型主要为239m2的超高层住宅、192m2及223m2的高层住宅、235m2的小高层住宅及265m2的洋房。按照相关规划要求建设了配套幼儿园、托儿所、社区用房、物业用房等。本项目结算送审金额为73285万元,结算复审造价咨询服务费用约112.22万元。
1.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5质量标准: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造价咨询合同》。
1.6项目造价咨询服务周期:参照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关于印发《湖南湘江新区造价咨询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的通知(湘新财发【2023】36号)规定时间执行。
1.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8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1.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招标范围本项目结算复审主要包含主体建安工程、精装修工程、室外景观工程等,具体详见本项目《造价咨询合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2拟任项目造价咨询负责人(即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3投标人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6万元(或单个造价咨询合同总投资不少于36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
造价咨询项目入围业绩证明资料提供造价咨询服务合同,有效时间以造价咨询服务合同中建设单位签订日期为准;造价咨询服务合同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证明材料。
3.4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团队人员必须是本企业的在职人员。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3.5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查,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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