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泉县新城南郡公租房小区外墙真石漆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礼泉县财政局四楼业务股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9月15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CGZX-G-2025-004
项目名称:礼泉县新城南郡公租房小区外墙真石漆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77,185.95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外墙真石漆改造):
合同包预算金额:977,185.95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77,185.95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房屋修缮 | 外墙真石漆改造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977,185.95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外墙真石漆改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8)《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3、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9、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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