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崇川区支行崇川区支行会议室会议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NTCC-FC-2503)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通市
一 、 招 标 条 件
本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崇川区支行崇川区支行会议室会议系统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崇川区支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围
规模: 为提高会议效率,倡导无纸化办公,现对九楼会议室进行无纸化办公系统改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崇川区支行崇川区支行会议室会议系统采购项目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崇川区支行崇川区支行会议室会议系统采购项目:
(一)供应商的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经 第三方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须体现经审计)或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资信证明须近3个月内开具,除开具银行明确表示复印无效的,银行资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 章;资信证明要能证明投标人的资信状况良好、往来账款正常、无透支行为,存款证明无效)。
3.供应商自2022年1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15万元以上智能会议系统供货安装业绩(提 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合同须至少能体现签订日期、供货内容、签署页等关键内容,若合同不体现 相关业绩金额或订单,则须同时提供货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4.供应商须在南通当地需有售后服务人员,须提供不少于一名当地售后服务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司公章)。
5.供应商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声明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 采购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处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项目分包: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 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 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 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 罚期内。
9.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 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 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 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 合法权益。
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应答将被 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 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本项目不 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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