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安阳市第六人民医院的委托,就安阳市第六人民医院病房楼发光字专项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安阳市第六人民医院病房楼发光字专项工程;
2.采购编号:AYLYZB-2025-3-2;
3.采购范围:本项目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4.质保期:2年;
5.工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制作及安装;
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
7.项目预算:360774.22元;
8.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9.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在资格性证明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业务或经营范围登记证照,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础性资格要求;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承诺书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3.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3.4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启响应文件之前对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截图打印,作为证据留存,供应商可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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