徂汶景区天宝镇2022年衔接资金基础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徂汶景区天宝镇2022年衔接资金基础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内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SDGP370995000202202000008
交易编号(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CW-ZC-20221011-01-01
项目名称:徂汶景区天宝镇2022年衔接资金基础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89995.50元
最高限价:1689995.50元
采购需求:徂汶景区天宝镇2022年衔接资金基础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接甲方通知后60日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建筑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3.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12日至2022年10月18 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本项目投标人须在本招标公告期限内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并针对本项目投标备案,同时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领取磋商文件。(如供应商未在规定期限内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领取招标文件和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投标备案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方式:请各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采购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项目网上报名单位不足三家,代理机构将发布澄清(变更)公告,并发布二次招标公告;如因报名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投标单位)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请各投标企业(招标人)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 CA 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 CA 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相关事宜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31-88038619。
售价: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10月2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本次招标项目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招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因投标人操作导致的投标文件无法成功解密,后果自负。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五、开启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6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库〔2020〕46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2.公告发布的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3.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3.1线上异议(质疑)。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3.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泰市天宝镇人民政府
地址:山东省新泰市天宝镇天汶路1号
联系方式:0538-76522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泰安市光大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灵山大街华伟家园A座五楼
联系方式:0538-82688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忠顺
电话:0538-8268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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