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科学技术馆机关 2025-2026年度天津科学技术馆食堂餐饮服务 (项目编号:HZ25-016-221A)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5-2026年度天津科学技术馆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西青区高新区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15号梦金园北楼7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2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25-016-221A 项目名称:2025-2026年度天津科学技术馆食堂餐饮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2.0万元 最高限价:72.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3月1日—2026年2月28日(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在磋商开始后30分钟内进行打印存档。(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二)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供应商须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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