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市高基庙镇(肖家岭社区、桥堰堤村)土地平整提质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石首市高基庙镇(肖家岭社区、桥堰堤村)土地平整提质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石首市建宁大道达宝五金建材市场B5栋208-210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HBYJ-2024-053-ZC
2 、项目名称:石首市高基庙镇(肖家岭社区、桥堰堤村)土地平整提质改造项目
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预算金额:9.55(万元)
5 、最高限价:9.55(万元)。
6 、采购需求:石首市高基庙镇(肖家岭社区、桥堰堤村)土地平整提质改造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7 、工期:计划工期2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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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按要求填写相关数据资料,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其中监狱企业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6.2 本项目要求潜在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6.3 拟派承担本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拟承担本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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