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概况 | |||||
招标人名称 | 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 | 项目地址 | 九江市浔阳区塔岭南路48号 | ||
建设规模 | 总建筑面积约42000平方米,外立面面积约17000平方米。总工程投资约3.2亿元。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内容 | |||||
本标段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活水院区功能提升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服务内容包括项目管理、工程监理、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 | |||||
本项目监理费约287.72万元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
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类别 |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 (采用招投标用户信息库比对、扫描件备查) |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 ||||
总监理工程师 | 详见招标文件 | ||||
其他监理人员 | 详见招标文件 | ||||
其他要求 |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活水院区功能提升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名称)已由九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九发改社会字【2024】29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工程监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2.4服务期限:2024年9月至2027年9月(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咨询单位提供投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服务时,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及委托内容相适应的资质条件,应当自行完成自有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业务,在保证整个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按照合同约定或经建设单位同意,可将自有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外的咨询业务依法依规择优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或能力的单位,并对被委托单位的委托业务负总责。3.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并处于有效期。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及以上;3.2.2项目管理总负责人要求: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且须在投标人单位执业;3.2.3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房屋建筑工程),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须在投标人单位执业;3.2.4工程造价咨询负责人要求:取得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具有工 |
[九江市本级]九江市第一人民医院活水院区功能提升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