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万家丽路(新韶山路-环保大道)给水改扩建工程 已由 长沙市雨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雨发改投备[2020]7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及财政资金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长沙供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万家丽路(新韶山路-环保大道)给水改扩建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长沙市雨花区。
2.3建设规模:本项目管道全长约2175m,起点位于新韶山路和万家丽路路口,终点位于环保大道和万家丽路路口,敷设在万家丽路南侧非机动车道内。给水管管径为DN1000,采用球墨铸铁管道,所有预留管道、过路管道覆土深度不小于0.7米,明挖施工。全线共设置DN1000蝶阀3只,DN300排污阀3只,DN100排气阀1只等。
2.4工程造价:约1600万元。(具体以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为准)。
2.6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最终以发包人具体要求为准。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的监理机构发布的开工令为准)。其中设计工期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 150 日历天。
2.7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省、市、行业规范及施工需求,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
(2)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8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令及相关规定进行保修。
2.9招标范围:
(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本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现场设计服务、参与竣工验收等与设计相关的全部工作。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提出补充和完善,并完成本项目设计范围内的各个专业所有施工图设计等内容。所有设计图纸均应达到《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2013]57号)的设计编制深度,所有施工图设计图纸均应达到现行的设计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及使用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核和审查。
(2)施工部分:包括万家丽路(新韶山路-环保大道)给水改扩建工程全部施工内容。(最终范围和内容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采购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管道主材、辅材、配件等用于本项目施工过程中所需材料。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1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12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应满足此要求。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两项资质: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施工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入围业绩: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两项的业绩要求:
1)施工部分:投标人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80日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直径不小于DN500的供水管道(包含自来水厂相关配套管道)项目施工业绩;
2)设计部分:投标人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80日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直径不小于DN500的供水管道(包含自来水厂相关配套管道)项目设计业绩。
3.5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要求:
3.5.1施工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按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招标时只要配备项目负责人 1 人(兼项目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1 人。且主要项目管理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主要项目管理人员。
3.5.1.1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兼项目总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即:项目经理,下同);
3.5.1.2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1.3省外企业施工项目负责人(兼项目总负责人)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省内企业施工项目负责人(兼项目总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省外企业上述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开标当日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的未在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担任同类职务信息的截图。
3.5.2设计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至少配备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
3.5.2.1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 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5.3拟任本次投标的施工项目部、设计项目部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根据长沙市住建局文件《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 间不核查养老保险,但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职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3.5.4 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
3.6本次招标<
文章推荐: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2024-2026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比选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