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电锅炉蒸汽蓄能清洁供热系统招标人为西安北方庆华机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10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电锅炉蒸汽蓄能清洁供热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标段(包)编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技术规格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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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100000096014342001001 | 电锅炉蒸汽蓄能清洁供热系统 | 1 | 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签订后70天内 | 西安庆华公司 | 800.00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的能力。 2)设计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3)锅炉制造及安装单位须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B级或以上)或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或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至今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实施业绩,以合同(首页、体现供货内容页、签章页)复印件为证明资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财务要求: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提供近2年(2022、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可提供经审计(或内审)的财务报告。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 (5)其他要求:法律规定的其他要求。,资质,投标人自2021年1月至今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实施业绩,以合同(首页、体现供货内容页、签章页)复印件为证明资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方必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及内容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要求),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设计单位符合本章3.1资质要求中的1)和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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