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医院 委托,天津博汇招标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 采购项目 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 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BH-BDRMYY2024552
二、项目内容及项目预算:
序号 |
项目内容 |
数量 |
预算价格 |
1 |
|
4台 |
40 万元 |
三、 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 办法》(财库[2020]46号) 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 2 ] 19 号 ) 规定,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20 %的扣除 。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 磋商 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查询的截 止 时点为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四、 供应商资格要求
1 供应商 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须提供 2023 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磋商之日前 一 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供应商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须提供20 24 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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