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DC-CS-20240730号
2.项目名称:高新区北园、生物健康产业园片区综合开发项目投资咨询及招标代理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限价:42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至本项目所有项目招标结束止。
6.付款方式:费用由未来投建营中标单位一次性支付。
7.采购需求:对扬州高新园区北园、健康生物医药产业园片区综合开发项目提高投资咨询及招标代理服务,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资料: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2024年4月-2024年6月)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2024年4月-2024年6月)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10.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11.投标告知书(原件)。
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法人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5-7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注二: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磋商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原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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