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724-2431Z1434703)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茂名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21日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0724-2431Z1434703
项目名称:茂名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7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茂名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7,700,000.00元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 彩超1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1,480,000.00 | - |
1-2 |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 彩超2 | 2(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2,680,000.00 | - |
1-3 |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 彩超3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500,000.00 | - |
1-4 |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 彩超4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245,000.00 | - |
1-5 |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 高档超声机器(介入功能为主)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2,450,000.00 | - |
1-6 | 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 便携式彩超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345,0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格式(供应商中标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格式(供应商中标后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有效的财务报表(告)或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或基本存款账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格式(供应商中标后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格式。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茂名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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