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学年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第四小学学生校外供餐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15-04A-2024-D-E11481
项目名称:2024学年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第四小学学生校外供餐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2875.500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75.500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 数量 | 早餐单价定价 | 午餐单价定价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 | 备注 |
2024学年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第四小学学生校外供餐服务 | 1 | 5.5元//份 | 9.5元/人/份 | 采购人指定 | 3年服务期,严格落实退出机制,监督供餐服务质量,供餐合同每年一签。 |
说明:
1.采购具体需求清单及详细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2.预算及报价费用包括:项目所有相关服务所需的费用、保险费、各种税费、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含税费用。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餐饮服务经营者(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食品经营许可文件,且主体业态须包含集体用餐配送。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3.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6、投标人已按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获取了招标文件。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4日至2024年07月0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
方式: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1号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我公司可提供电子招标文件和纸质招标文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获取文件注意事项如下:
(1)电子招标文件通过网上电子发售购买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供应商注册、文件的购买与下载。供应商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录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无需上传任何材料)。具体操作若有疑问,可致电客服热线:020-89524219。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费用支付方式(三选一):①网上支付(微信/支付宝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支付完成后请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收款单位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银行账号:3110910037672411481(转账时请备注:项目编号-标书费)
购买招标文件的电子发票请供应商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登录后自行下载打印。
(2)纸质招标文件,请在规定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段内到我司现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820室,联系人:刘宏慧/13929586770)领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2.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第四小学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公园前路46号之二
联系方式:曾老师020-22042488-9-81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820室
联系方式:刘宏慧:13929586770(邮箱:liuhh@gcbidding.com)、吴松浩:186889061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池锦俊、郑改改、巫克纯、吴松浩、刘宏慧
电话:刘宏慧:13929586770(邮箱:liuhh@gcbidding.com)、吴松浩:18688906128
日期:2024年0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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