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图书馆改建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寿县图书馆改建项目已由灵寿县行政审批局以LSX-220609-0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寿县图书馆,建设资金来自灵寿县财政局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灵寿县图书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灵寿县图书馆改建项目总建筑面积:3363.92平米。分设藏书区、阅读区等功能室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1、投标人应有无行贿犯罪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查询未发现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以后,最终结果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2、“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查询时间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以后,最终结果以评标现场查询为准)。
3、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且在近三年(2019年9月1日至今)没有因围标串标、骗取中标受到过处罚,没有严重违约、安全事故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发生,无重大诉讼和仲裁等情况发生。需提供承诺。
3.1.3其他要求: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冀建建市【2020】68号《关于开展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方案》要求: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2、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4、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5、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6、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7、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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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09-07 00:00至2022-09-13 23:55(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jiuanjiaotu.com)及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09-2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jiuanjiaotu.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九安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灵寿县图书馆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岑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灵寿县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889号地质大队公寓3-1-203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李春岭 | 联系人: | 王刚 |
电话: | 13933850728 | 电话: | 17734565752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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