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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头镇2023年“稻+”梯田生态乡村振兴综合试点(生物多样性特色体验地农业共生系统示范园)项目-陈坞村“稻+”高标准生态梯田共生体验基地项目

· 2024-06-21

小额项目 发包公告

招标序号: 浙越云招 [2024]010

一、 云和县崇头镇梯田生态强村发展有限公司 的建设项目 崇头镇 2023 年稻 + 梯田生态乡村振兴综合试点(生物多样性特色体验地农业共生系统示范园)项目 - 陈坞村稻 + 高标准生态梯田共生体验基地项目 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批准文号 2405-331125-20-01-743519 资金来源 政府投资,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 邀请招标 方式确定承包单位。

二、 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施工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 、建设地点: 于崇头镇。

2 、建设规模: 包括田埂硬化、挡墙修复、农具间改造、增设监控、增加标识标牌、增设太阳能灭虫灯、增设轨道车 等。

3 、招标内容: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详见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4 、工期要求: 120 日历天

5 、招标控制价: 1896357 元(其

6 、质量要求:合格

7 、工程下浮率范围: 5%-12%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3 项目经理与资质证书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4 收到投标邀请书的投标单位;

5 、本工程 ×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六、结算方式的确定

综合单价按照经业主确认的招标控制价审核报告中的综合单价计算,结算总价按中标下浮率下浮结算(暂估价不作下浮)。组织措施费按照经业主确认的招标控制价审核报告中的费率进行计取,未计取的组织措施费不予计取。

七、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2024 06 25 1 7 :00 (北京时间,余同)到 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云和 处,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B 类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邀请书原件 及委托书原件报名和索取招标文件(纸质招标文件 300 / 本,售后不退),未报名的施工单位不得参加后续评审。如需要图纸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八、 其他

1 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或已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投标人或项目经理 被行政监督部门限制参与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招标人: 云和县崇头镇梯田生态强村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云和县 崇头镇 址: 云和白龙山街道新建南路 293 2 203

话: 15967263020 话: 13967043686

陈俊文 联系人: 严奕哲

公告发布时间: 2024 06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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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pdf
小额发包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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