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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成壹零壹束光公益社会服务中心的批复

· 2022-08-13










山 川 乡 人 民 政


府 文 件


山政〔20224



关于同意成壹零壹束光公益社会

服务中心的批复


楼敏等举办者:

你们向我单位申报的可行性报告、章程草案等相关资料,我单位依据有关规定,对章程草案、资金、人员资格、场所设备等进行了审查,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有关要求。

经研究,我单位同意由楼敏(所有举办者)举办成立壹零壹束光公益社会服务中心(拟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并担任业务主管单位。请你们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安吉县行政审批局的有关要求,于规定期限内向安吉县行政审批局提交申请材料。





山川乡人民政府

2022年29















山川乡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229日印发

3292737-60576-600-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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