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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故宫西七间楼地仗及地面、大清门东西翼门、西所东西值房屋面及地面保养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4-04-28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阳故宫西七间楼地仗及地面、大清门东西翼门、西所东西值房屋面及地面保养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11-03 至 2023-11-09
撰写单位: 沈阳隆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撰写人: 姚德龙
(沈阳故宫西七间楼地仗及地面、大清门东西翼门、西所东西值房屋面及地面保养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故宫西七间楼地仗及地面、大清门东西翼门、西所东西值房屋面及地面保养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4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100-10237
项目名称:沈阳故宫西七间楼地仗及地面、大清门东西翼门、西所东西值房屋面及地面保养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638,343.55
最高限价(元):1,638,343.55
采购需求: 查看

西七间楼采购需求:对沈阳故宫西七间楼、西所院落地面、东西值房、净房、垂花门;东西朝房;南院东西奏乐亭及院落围墙;大清门、东西翼门以及周边围墙等部位进行维护保养,包括屋面揭瓦、油饰见新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脱贫攻坚支持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03日 08时30分至2023年11月09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4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14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响应文件递交至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B座4楼文件接收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数字认证证书;请供应商登录账号后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请填写好联系人,联系方式,以便后续发布更正公告后及时书面通知到供应商;也可报名后将参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syly558@163.com)。如未留相关信息,导致更正公告无法书面通知到,将视同供应商已知晓该更正公告内容。
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开标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形式同时执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3、关于解密时间:供应商须自行携带电子设备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解密,开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
4、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退还方式: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正常解密的且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代理机构将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联系供应商将备份文件退回,供应商可选择现场领取或邮寄的方式。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操作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常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响应文件递交至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B座4楼文件接收区。(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 B 座4楼)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沈阳路171号
联系方式: 024-24843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隆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天赐街7-3号曙光大厦C座8楼815
联系方式: 024-23502406、024-31037558
邮箱地址: syly558@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彩霞街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隆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210501430041000005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姚德龙、李明静
电 话: 024-23502406、024-31037558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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