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水文基础设施水毁修复重建项目(邢台中心部分)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省水文基础设施水毁修复重建项目(邢台中心部分)监理服务 已由 河北省水利厅 以 冀水防〔2024〕30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省邢台水文勘测研究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资金和配套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省邢台水文勘测研究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规模及内容:修复重建国家基本水文站7处,中小河流水文站8处,专用水文站(原国家基本水位站)1处。其中土建部分包括:整治监测断面7处,修复观测路4处,设立水准点13处,新建测桥1处,新建水位计平台4座,维修水位计平台1座,新建水尺22根,新建流量测验平台2座,建设缆道房1处,维修缆道房2处,维修建设缆道4座,改造观测场1处,架设供电线路2处等。购置仪器设备共50台(套)。其中:水位观测设备5台(套),流量测验设备27台(套),水文图像监控设备9台(套),降水及蒸发观测设备2台(套),通讯设备5台(套),其他设备2台(套)等;2.1.2建设地点:邢台市境内;2.1.3项目实施周期:包括工程准备期、工程施工期、竣工交付阶段,直至工程保修期满;2.1.4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4-10 00:00 至 2024-04-16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jyzx/)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5-06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jyzx/)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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