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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中心医院医疗可回收物(输液瓶、袋)回收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2024-04-05

根据有关规定,湖州市中心医院就医院医疗可回收物(输液瓶、袋)回收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谈判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采购内容: 湖州市中心医院医疗可回收物(输液瓶、袋)回收服务项目服务底价0元/年*2年,报价最高者为中标单位。

二、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满足配送和服务要求,良好的履约记录。

3回收服务单位系在浙江省经济信息和文化厅、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发文的浙经信[2020]197号文件《关于公布浙江省有能力利用医疗机构输液瓶(袋)可回收物企业名单的通知》内的单位。

4、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必须具有医用输液袋、医用输液塑料瓶、医用输液玻璃瓶及瓶口铝盖回收。

5、具有政府商务部门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备案经营品种包括医用输液袋、医用输液塑料瓶、医用输液玻璃瓶及瓶口铝盖回收。

6、具有政府生态环境部门核发的排污许可证。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放时间及地点等:

1、竞争性谈判文件发放时间:2024年4月5日至2024年4月11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00

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湖州市中心医院(湖州市三环北路1558号)七号楼五楼采供中心。

四、谈判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11日,下午:16:00

五、谈判时间及地点:报名截止后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一)获取谈判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证件资料(其中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

2.代理人出具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单位联系人:

徐老师 电话:0572-2555370

特此公告

湖州市中心医院采供中心

2024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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