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开国控集团有限公司(轻型车)收储项目建(构)筑物拆除施工单位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LDY2022-01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春经开国控集团有限公司(轻型车)收储项目建(构)筑物拆除施工单位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6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1、原招标公告中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7
月14日 9:30(北京时间)。
更正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7月28日 9:30(北京时间)
2、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招标公告时,项目行业分类选成工程类,现更正为服务类。
3、由于疫情防控需要,本项目采取远程形式进行开标。采用“腾讯会议”APP, 在开标截止时间前60分钟内加入,会议号为:892411360。
4、长春市以外疫情管控中高风险地区企业、单位或个人参与投标可委托长春市其他企业、单位或人员,携带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在长春市设立分公司的企业、单位,分公司可通过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近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有发热等症状及与确诊、密切接触人员有接触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进入交易场所的投标人员应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只允许投标人授权代理人一人参加现场交易活动,投标人员均应携带居民身份证,全程佩戴N95防护口罩,保持2米安全间隔距离, 提供48h核酸检测证明,吉祥码为绿码,通信行程卡未到达或途径中高风险地区,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配合交易场所工作人员做好扫码测温、实名登记等防控工作,自觉维护好场地卫生和秩序,不扎堆不聚集,不喧哗闲聊,不随意走动,废弃口罩定点投放。如违反相关防疫规定,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5、开标时须携带签字并加盖公章的疫情防控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2年7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吉林大路6188号
联系方式:张剑南 173900767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德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新星宇典约商誉A1-308室
联系方式:宋雪楠 0431-806057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雪楠
电 话:0431-80605789
附件:
疫情防控承诺书
本人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遵守新冠疫情防控各项管理规定,按照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对单位负责的原则,承担疫情防控社会责任,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和与本人一起共同生活的人员,开标截止前14天内未去过境外及疫情中高风险地区。
二、本人和与本人一起共同生活的人员,不是患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14天以来没有因为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到医院就诊过。
三、本人和与本人一起共同生活人员,14天内没有接触过从境外、疫点、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回来的人员。
四、本人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第一时间向相关部门报告。
五、本人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保证遵守新冠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履行好疫情防控责任。
六、本人自愿承诺,以上情况如有瞒报、谎报,造成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一经查实,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投 标 人: (单位公章)
承诺人签字: (签字)
2022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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