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有关规定,经核查,天津衍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43家企业单位(详见附件)不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
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第28条规定,现责令相关单位在2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材料报送至天津市滨海新区住房和建设事务服务中心。整改工作完成前,相关单位将纳入我委重点监管范围。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我委将函告滨海新区行政审批部门撤回其有关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附件:责令限期整改企业名单
(联系电话:59012265、59012307)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