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Y-2022-02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2年度重大投资项目审计采购审计服务机构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6月13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更正内容:
本项目必备资质更正为以下七条:
九、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必须具备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财务状况报告(三选一):1、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2、提供供应商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社保缴纳证明: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自2022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供应商书面声明函: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截图并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必备资质,缺少其中任何一项或有一项达不到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2、事业单位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及税收缴纳证明。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6月13日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咸阳市审计局
地址:咸阳市渭阳中路6号
联系方式:029-332102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咸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帝都酒店三楼)
联系方式:029-3337021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冯女士
电话:029-33370217
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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