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就2023年湖州长兴支行押运服务及尾箱寄库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一、项目名称:2023年湖州长兴支行押运服务及尾箱寄库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FCZFSCG2023030002
三、项目内容:
湖州分行为保证湖州长兴支行业务连续性,现申请采购2023年寄库服务,要求供应商提供金款箱早晚出入库押运、企业单位上门收款、日常现金领缴押运、ATM机加钞押运护卫、现金箱、尾箱寄库及安邦智能交接系统等服务事项。服务周期按实际运行之日起,合同期限一年。
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满足供应商拥有专利权,或采购项目的来源渠道单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所以申请2023年湖州长兴支行押运服务及尾箱寄库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押运、寄存相关业务。
2、具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
3、具有法律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规定的提供武装押运资质;具有公安机关批准购置、使用枪支弹药的有关文件。
六、获取单一来源文件方式:供应商接受邀请后,联系采购人领取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七、递交谈判文件时间、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8日上午09:00-09:3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恒丰银行湖州分行(湖州市轻纺路218号)。
八、谈判时间、地点:
谈判时间:2023年3月8日下午9:30(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恒丰银行湖州分(湖州市轻纺路218号)。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
地址:湖州市轻纺路218号
联系人:章先生
联系电话:0572-2617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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